潛孔鉆機必須有調壓機構才能便于調節
潛孔鉆機的合理軸推力可用以下經驗公式計算:調節推(壓)力的計算潛孔鉆機鉆孔時,鉆進部件(含鉆具和回轉供風機構)的自重施于孔底有一個力(向下鉆時為正,向上鉆時為負),它會影響合理軸推力的大小。同時,在鉆進時鉆桿與孔壁之間還有摩擦阻力,所以,潛孔鉆機須設有調壓機構,以便調節施于鉆其上的作用力(推力)。
當推力為負值時,表明鉆進部件自重施于孔底的軸推力大于推力。須通過調壓機構進行減壓鉆進;反之,則需加壓,進行加壓鉆進。當推力為零時,表明只靠鉆進部件的自重力即可合理鉆進,無需調壓。潛孔鉆機的頭每沖擊一次,只能破碎一定范圍的巖石。
當鉆具轉速過高潛孔鉆機時,在兩次鑿痕之間,勢必留下一部分未被沖擊破碎的巖瘤,使回轉阻力矩增大,鉆具振動加劇,鉆頭磨損加快,不僅降低了鉆進速度,甚至造成夾鉆事故;當轉速過低時,則可能產生重復破碎現象,因沒有充分利用鉆頭的沖擊能量,鉆速降低。